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2013年)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2013年) 二、 二、 根据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形势的变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必要的。同意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本决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