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 一、 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 (二) 一、 为了保障互联网的运行安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攻击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致使计算机系统及通信网络遭受损害;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