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1997年)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1997年) 二、 二、 列于本决定附件一的香港原有的条例及附属立法抵触《基本法》,不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