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2023年)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2023年) 一、 一、 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自国务院根据本决定第二条批复的移交管辖之日起,在本决定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内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律实施管辖。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