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1987年) 29.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暂行办法(195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则批准) 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的情况和意见的报告的决定(1987年) 四、 29.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管理暂行办法(195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则批准) 四、 对特定问题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条例,已经过时的30件 (一) 关于某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召开时间、代表名额、选举时间的决定9件 29.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