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决定(2005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5年10月27日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于2003年10月31日在第58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时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受《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