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2005年)

发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2005年8月28日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