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1995年) 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1995年) 五、 五、 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