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 十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年) 十四、 十四、 司法行政部门在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积极推进司法鉴定的规范化、法制化。对于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