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21年)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2021年) 六、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关于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审查结果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 关于上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总体评价,需要关注的主要问题; (二) 对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的可行性作出评价,对本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提出建议。 五、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