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2020年) 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2020年) 七、 七、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及时将国有资产监督工作五年规划,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及审议意见,专题调研报告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初步审议意见,国务院研究处理审议意见及整改与问责情况、执行决议情况的报告,向全国人大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及其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公开国家、部门、单位的国有资产报表。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2006) 六、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