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年) (二)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二) 将下列法律中引用已纳入刑法并被废止的关于惩治犯罪的决定的规定修改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9年8月) 42. 目录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