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2021年) 三、

三、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办公室设在政治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由本级选举委员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