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2000年) 6、 第三十二条:“军官在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但是执行作战任务和其他紧急任务的除外。” 三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的决定(2000年) 三十、 6、 第三十二条:“军官在执行职务时,涉及本人或者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三十条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但是执行作战任务和其他紧急任务的除外。” 三十、 第三十九条改为第五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军官退出现役后的安置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二十九、 目录 三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