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2014年) 六十、

六十、 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八条:“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