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作出修改 (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四)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作出修改 (四) 将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中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修改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