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十五部法律的决定(2018年) 十四、

十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作出修改

将第五十一条中的“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出版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