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出修改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一) 四、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出修改 (一) 删去第六十八条中的“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物价主管部门”。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