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20年) 四十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2020年) 四十二、 四十二、 删去第三十五条、第四十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 本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四十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