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2011年) 四十五、

四十五、 将第六十三条中的“二万元以下”修改为“十万元以下”。

将第六十四条中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修改为“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将第七十条中的“三十万元以下”修改为“五十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