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1996年) 十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1996年) 十四、 十四、 将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