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2024年) 五、

五、 将第十九条修改为:“对可能发生职务违法的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可以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或者进行函询,要求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