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2015年) 六、 六、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作出修改 将第四十条第二款修改为:“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