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2000年)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2000年) 一、 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九条:“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和从事渔业生产经营活动。”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