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决定(2012年) 一、

一、 将第四条中的“将清洁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修改为“将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