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3年) 七、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2013年) (二) 七、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作出修改 (二) 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