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2000年) 五十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2000年) 五十三、 五十三、 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在调查处理违法案件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五十二、 目录 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