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2000年) 五十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决定(2000年) 五十一、 五十一、 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九条:“海关内部负责审单、查验、放行、稽查和调查等主要岗位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五十、 目录 五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