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23年)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2023年) 二、 二、 将第四十七条第四款修改为:“前三款规定,适用于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技术人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