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2013年) (一)

(一) 将第三条第五款修改为:“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