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26年) 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决定(2026年) 八、 八、 将第四十一条改为第四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单位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应当遵守公务员离职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