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2021年) 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2021年) 三、 三、 将第四条第一款修改为:“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