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 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 八、 八、 将第十七条改为第十八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