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 六、

六、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