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 五十二、 对部分条文作了以下修改: (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 (八) 五十二、 对部分条文作了以下修改: (八) 将第四十二条中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将第六十八条中的“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改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