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 二十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年) 二十五、 二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二十四、 目录 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