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2005年) 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2005年) 二、 二、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