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2000年)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2000年) 一、 一、 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