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2019年)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 (三十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2019年) (三十四)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 (三十四) 增加一条,作为第八十六条:“在根据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前,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执行。” (三十三) 目录 (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