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2019年)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 (二十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2019年) (二十九)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 (二十九) 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八条,其中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二十八) 目录 (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