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 一、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2014年) 一、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作出修改 (一) 将第八十二条中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修改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 将第八十五条修改为:“保险公司应当聘用专业人员,建立精算报告制度和合规报告制度。”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4)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