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2015年) 四十一、

四十一、 将第三十一条改为第四十七条,并将其中的“责令改正”修改为“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