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2015年) 十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的决定(2015年) 十五、 十五、 增加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向其主管部门提交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说明本单位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数量、实施转化情况以及相关收入分配情况,该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报送财政、科学技术等相关行政部门。”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