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 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2017年) 五、 五、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作出修改 (一) 删去第十二条第二款中的“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 (二) 删去第二十五条中的“第十二条第二款”。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6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7)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