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 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21年) 十、 十、 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