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1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2015年)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作如下修改: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15)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