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2003年) 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2003年) 四、 四、 第六条修改为:“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