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2003年) 十二、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决定(2003年) 十二、 十二、 第三十条改为第三十一条,修改为:“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测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其协调发展。”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