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20年) 六、

六、 删除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中的“及其专利复审委员会”。

将第二款修改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整、准确、及时发布专利信息,提供专利基础数据,定期出版专利公报,促进专利信息传播与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