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20年) 二十九、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2020年) 二十九、 二十九、 将第七十三条改为第七十九条,第七十四条改为第八十条,将其中的“行政处分”修改为“处分”。 本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并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重新公布。 二十八、 目录